一、項目概況
委托方承諾本次交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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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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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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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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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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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使用權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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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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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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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NNTJ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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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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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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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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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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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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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名稱: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經營權流轉
2、土地位置: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民委員會
3、面積:80畝
4、規劃用途:苗木花卉、油荼種植銷售
5、出租截止日期:期限為30年
6、出租底價:62元每年每畝
7、競價保證金:1萬元(競得標的后轉為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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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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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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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山林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主要用于苗木花卉、油茶種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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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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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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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均可參與競價;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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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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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意向方的特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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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及出租方的管理,要維護該地現有的環境和設施的完好及使用。如需改變現狀,需向當地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及出租方申請,經其同意后方可實施; 2、承租方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流轉期內,如果有自然災害,租金不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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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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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與履約保證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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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須在與轉讓方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當年轉讓金和1萬元履約保證金,一次性匯入指定賬戶。合同簽字時付5萬,第二年付5萬,余款在2026年底付清,逾期不付的,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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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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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人
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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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項目采取網絡動態報價,有效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且競價人不得少于2人。 2、本項目無優先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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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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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競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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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2015年12月09日 8:00始至2016年01月05日 17:00止
網絡動態報價自由報價期:2015年12月09日 8:00起至 2016年01月06日 9: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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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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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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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每輪加價幅度:1.00元或其整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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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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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報名登記、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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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公告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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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詳見《意向方報名及競價》 條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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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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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0551-8738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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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0551-8738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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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廬江縣廬城鎮塔山路266號(廬江縣政府大院內行政服務綜合樓A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一樓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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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說明
(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報名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標的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中標金額。
(三)承租方使用租賃土地必須符合土地用途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土地并導致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出租合同》。
三、意向方報名及競價
我中心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網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為本次網絡競價平臺,依照《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組織競價。
1、競價保證金的支付及處置
(1)意向方須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競價保證金(收款單位:廬江縣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 建設銀行廬江黃山路支行 ;賬號:3400 1777 3090 5250 2004 ),并至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一樓大廳換取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
(2)企事業法人繳納競價保證金必須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劃轉至上述指定賬戶(不得以現金形式繳納),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價保證金。
(3)合同生效后,承租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出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方的競價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日內辦理退還手續(不計息)。
2、報名登記
已繳納競價保證金的意向方須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辦理報名登記手續,聯系人、聯系地址信息詳見項目概況第十二條規定:
(一)企事業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營業執照副本或法人證書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②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
④承諾函、退還保證金聲明函(見附件)。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
④承諾函、退還保證金聲明函(見附件)。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3、參與競價程序
(1)完成現場報名的意向方為競買人,由項目負責人將競買人信息錄入系統,競買人應當在獲得賬號密碼后立即登錄網站修改初始密碼。已經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庫的競買人可憑原賬號登錄。
(2)修改密碼后的競買人,再次登錄系統,在項目選擇界面中選中已報名的項目,點擊“我要競價”參與競價。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
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1:
網絡動態報價須知
1、本次標的競價是依照《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和《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本次標的受讓采取網絡動態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根據本項目公告,合格意向方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競價網站參與本次競價活動。
3、凡進入競價大廳參與競價的意向方均視同已仔細閱讀了本《競價須知》及《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并同意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要求。
4、本次競價標的:詳情見本項目公告。
5、“網絡動態報價方式”流程如下:
(1)閱讀須知。意向方須仔細閱讀《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報價須知》。
(2)了解標的。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讓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報名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3)報名登記。意向方須在截止日前將競價保證金支付到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我中心審核通過者取得競價資格。因逾期或未交競價保證金、未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及未通過審核而導致意向方不能參與競價的,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系統登錄。完成現場報名的意向方為競買人。競買人應當立即用賬號和密碼登錄我中心電子競價網站修改初始密碼。若因未及時修改密碼導致賬號被他人使用,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已經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庫的競買人可憑原賬號登錄。
(5)參與競價。競買人在修改密碼后再次登入系統,在項目選擇界面中選定報名的項目,點擊參與競價。
本次標的競價活動采取的動態報價由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組成,競買人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力。
具體流程如下:
①《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競買人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標的每輪加價幅度:詳見項目概況第十一項。
②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受讓候選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限時報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報價周期;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受讓候選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6)成交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當前最高報價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報價人。結束后您可以通過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統。我中心將按規定程序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公示,如無人提出異議,將出具《中標通知書》,承租方應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簽訂《經營權出租及苗木出租合同》,否則,我中心有權扣除承租方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標的將另行處理。
6、意向方不得有操縱、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行為。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其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標的以現狀交接,清場、移交工作由出讓方負責。承租方使用標的土地必須符合土地用途的相關要求。
8、免責條款
(1)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報名和申請競價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的,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競買人應及時修改賬號初始密碼并對自己的注冊賬戶信息保密,遵守《產權競價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每個注冊賬戶僅供一名競買人使用。因競買人原因導致其注冊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競買人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
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姓名)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使用權流轉(項目編號:2015NNTJ0689)以本單位名義辦理意向方報名登記、競價、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宜。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蓋章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附件3:
自然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 (競買人姓名)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使用權流轉(項目編號:2015NNTJ0689)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領取中標通知書,以本人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附件4: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使用權流轉(項目編號:2015NNTJ0689)所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內容劃入我方賬戶。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競買人(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
附件5:
承 諾 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對貴方《廬江縣礬山鎮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項目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表示完全認同,遵照公告及競價文件的要求,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并承諾,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規則。
2、我方確認并承諾,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條款,并保證自收到本項目《中標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否則貴中心有權扣除我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3、我方已知曉標的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并自行處理相關事宜,與貴中心無關。
4、我方確認并承諾,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方(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附件6:
林權流轉合同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讓方):
居民身份證(法人代碼證):
住 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居民身份證(法人代碼證):
住 址: 聯系方式:
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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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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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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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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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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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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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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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齡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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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株數或蓄積
(株、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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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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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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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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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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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林權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森林、林木、林地的基本情況
本次流轉的林權為劉墩村華嶺組80畝林地
山場坐落地點: 廬江 縣 礬山鎮(鎮、辦事處) 劉墩 村 華嶺 組
林權證號: 廬 林證字( 2008 )第 2008002800 號
流轉林地標的山勢平緩,土壤條件較好,屬于防護林,林地現有樹木要按公益林進行管理,不得亂砍亂伐,可適當進行土地整治。承包山林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主要用于苗木花卉種植,銷售。
二、流轉方式
原承包方式或流轉方式: (家庭承包、其他承包;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其他方式等;集體經營);
本次流轉方式 (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其他方式等)。
三、流轉期限
流出方原承包期限或流轉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30 年。
本次流轉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四、林權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轉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權流轉費(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費、林地使用權租金、轉包費等)總金額 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林地使用權流轉費交納表附后)
交納森林林木流轉費或森林林木使用費總金額 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森林林木流轉費或森林林木使用費交納表附后)
五、流轉合同期滿后,對于流轉林地上附著物的處理約定,交付時的情形包括:
(一)要求保留合理的林木株數;
(二)采伐跡地造林地;
(三)當年新造林地;
(四)林地內未采伐森林、林木或未收獲的竹林等經濟林,可通過雙方協商或經評估機構評估后有償交付;
(五)其他約定(延期、折價交付等)。
六、補償、補助約定:
(一)甲方流轉前已享受的補助、補償等繼續享受,流轉后乙方另外爭取的補助補償等由乙方享受至流轉合同終止。
(二)在流轉經營期內,因國家建設征用、征收流轉的林地,原承包方式屬家庭承包的,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原承包方式屬其他承包的,林地補償費歸林地所有權單位所有。
(三)已轉讓的森林林木補償費、地上附著物以及流轉期間生產、建設等投入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四)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的權利
1、自主決定林權流轉的方式;
2、依照流轉合同的約定獲得流轉收益;
3、依照流轉合同的約定,在期滿后收回流轉的林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
1、確保流轉的林權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依照流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及時移交森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或林地使用權;
3、協助乙方依法申領林權證;
4、在流轉有效期內,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擾其依法依合同開展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督促乙方履行合同或協議,及時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乙方的違法違規行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享有的權利
1、自主開展林木培育,林下種植、養殖、培植,依法進行林木采伐以及森林旅游等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并獲得相應收益;
2、對林權依照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進行再流轉,并獲得流轉收益;
3、在流轉期內允許林權繼承,并可以作為貸款或其他債務的抵押物、擔保物;
4、在流轉期內依法享受國家對林業的有關扶持和優惠政策;
5、流轉期限內,乙方對現有及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如林道、灌溉設施等)享有充分使用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承擔的義務
1、履行流轉合同規定,及時交付流轉金;
2、依法采伐森林、林木,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完成林地的更新造林任務;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資源,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4、在流轉期內發生毀林、亂捕濫獵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當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搞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法保護野生動植物;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后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或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報發包方備案。
(六)債權債務處理
本合同生效以前,流轉山場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擔。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無履行必要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其于本合同中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有關林權。在此期間,乙方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對林權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移交有關林權,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總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流轉費及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流轉后,若乙方發現流轉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經濟糾紛,逾期 月甲方沒有處理妥當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流轉費及定金,并按流轉費總額的 %向乙方繳納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發包方同意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補充協議須經發包方同意簽字后,方可生效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七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縣農業主管部門、縣農交所、鄉鎮農村產權窗口各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另一份送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備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因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仲裁委申請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附件:
1、流轉林地附圖;
2、甲方林權證復印件;
3、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意見:
發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表1
林地使用權流轉費交納進度登記表
單位:元
交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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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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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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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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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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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森林林木流轉費或森林林木使用費交納進度登記表
單位:元
交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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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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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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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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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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