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規章,經肥西縣土地和規劃管理委員會報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批準,肥西縣國土資源局決定采取拍賣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詳見《出讓宗地具體情況一覽表》。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競買登記
1、競買人須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29日上午11︰30到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領取拍賣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9日上午11︰30。
2、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均以實際到賬為準。
四、拍賣時間和地點
1、拍賣日期為2013年1月31日下午16︰30。
2、拍賣地點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
五、其他
1、出讓地塊具體規劃指標以肥西縣規劃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拍賣文件。參考地價不含契稅、印花稅。
2、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必須有1次(含1次)以上的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競得人憑《成交確認書》、拍賣文件辦理項目立項、企業登記等有關手續后,與肥西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規定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費用,再申請辦理建設用地批復和土地登記手續。
4、本次拍賣方式供應的宗地,如競買人數達不到3家,經縣土地和規劃管理委員會批準采取“取消供應”,或采取“掛牌”或“競價”方式供應。
5、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定后4個月內實質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將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6、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當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在項目開工、竣工時,須提前向縣國土資源局書面申報,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要向社會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購置活動。
7、競得人承諾在競得后不得以股權轉讓或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土地,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印發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暫行規定的通知》(合政辦[2012]28號)和規劃方案要求配建規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9、競得人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完成規劃方案審批,否則,由競得人承擔違約責任,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10、競買人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11、容積率等指標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相關規定執行。
領取拍賣出讓文件及競買申請、報名地點:肥西縣上派鎮人民西路肥西縣國土資源局五樓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拍賣地點:合肥市阜陽路17號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原合肥市委辦公樓)。
詳情請登陸合肥土地市場網www.hftd.gov.cn、肥西縣國土資源局網站www.fxgt.gov.cn。
聯系電話:0551—68829023 聯系人:王工、汪工
肥西縣國土資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出讓宗地具體情況一覽表
備注: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
出讓 方式 |
地塊編號 |
土地座落 |
面積(畝) |
規劃用途 |
出讓年限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化率 |
參考價 |
保證金 (萬元) |
拍賣 |
肥西[2013]1號 |
肥西縣桃花鎮金寨南路東側 |
6.9225 |
居住 |
70年 |
≤6.0且>1.0 |
≤21% |
≥40% |
地價220萬元/畝 |
400 |
否則本網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