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單位:
郎溪縣第三小學工程(皖建施招-LX-2014-021)有關澄清如下:
招標文件7.3.2條款“履約保證金退還:按進度返還,具體為:基礎驗收合格返還100萬元,主體施工至二層退還100萬元,主體結構驗收返還200萬元,其余待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無息返還。”------------現修改為“履約保證金退還:按進度返還,具體為:基礎驗收合格返還100萬元,主體施工至二層退還100萬元,主體結構驗收返還200萬元,其余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無息返還。”
郎溪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