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投標人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企業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排水工程)丙級以上(含丙級)企業資質;
(2)投標人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企業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滲濾液處理運營類似業績(以證明具備運營能力)【開標時須提供合同原件和(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或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證明材料復印件且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注:投標文件內復印件與提供的原件內容須一致,否則評委不予認定。
2、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在單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注冊。
3、單個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各成員信譽要求:
(1)投標人和注冊建造師無被安徽省外的省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和注冊建造師無被安徽省內的地市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4、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滲濾液處理運營類似業績(以證明具備運營能力)【開標時須提供合同原件和(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或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證明材料復印件且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注:投標文件內復印件與提供的原件內容須一致,否則評委不予認定。
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3家,且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并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權利和義務,聯合體牽頭人為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企業資質的單位,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聯合體各方應授權同一人作為本項目投標相關事宜的授權委托人,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加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的組成情況應當且僅允許出現以下四種情況之一:
(1)聯合體牽頭人為僅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成員為一家具備相應運營能力的單位和另一家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
(2)聯合體牽頭人為僅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成員為一家同時具備相應設計資質及相應運營能力的單位
(3)聯合體牽頭人為同時具備相應施工資質和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成員為一家具備相應運營能力的單位。
(4)聯合體牽頭人為同時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和相應運營能力的單位,成員為一家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
6、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
7、已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址http://zbcg.mas.gov.cn/maszbw)網上服務大廳獲取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