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桐城市青草鎮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污水處理工程 招標文件TCGC(2015)126號修改通知
1、原招標公告第三條投標人資格要求第2項中“項目負責人要求:(1)具有環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現修改為“項目負責人要求:(1)具有環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2、原招標文件第6頁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0項中“項目負責人要求:(1)具有環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現修改為“項目負責人要求:(1)具有環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3、原招標文件第7頁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8項中“投標文件截至時間:2015年1月 19日 15時 00分”現修改為“投標文件截至時間:2016年1月 19日 15時 00分”。
4、原招標文件第7頁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9項中“開標時間:2015年1月 19日 15時 00分”現修改為“開標時間:2016年1月 19日 15時 00分”。
5、原招標文件第12頁第四項19.2.5 “2015年1月19日 15時 00分開標,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現修改為“2016年1月19日15時 00分開標,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桐城市青草鎮人民政府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