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阜陽市人民醫院城南新區急診醫技樓、門診樓、地下室總體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月25日
三、答疑:
3.1、預留金是否計取稅金?
答:計取稅金。
3.2、招標范圍是否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圖紙上有但清單未列項目是否計入報價?
答:招標范圍參照發布的招標范圍界定,圖紙上有但清單未列項目不計入報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3、工期300天是否指土建主體及粗裝修完工時間?因為安裝工程中部分工作內容與內裝飾密切相關,如300天完成所有清單內容不太現實?
答: 工期300天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單內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3.4、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第20.4款描述配合費所包含的內容中有10條,包括創優獎和趕工獎,是否有誤?該條款第(9)和(10)是否應該修改為20.5和20.6?也就是說創優獎和趕工獎不應該包含在配合費相關內容之中,請明確?
答: 不做修改,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3.5、本工程開標在2月21日,投標時間剛好在春節期間,是否可考慮推遲開標時間?
答:原定開標時間不做調整。
3.6、清單中鋼筋混凝土量與實際工程相差較大,但時間緊,核算工程量大,是否可考慮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或推遲開標時間?
答:經核工程量沒有誤差,不考慮,按原開標時間開標。
四、修改內容:
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2.2“本項目投標文件中擬派的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原件),編制本項目預算的造價人員(土建或建筑工程專業),須為本單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造價人員執業證書(原件)按時到達開標現場并簽字確認,由招標人當場核驗。核驗結果交評標委員會進行審核。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投標函中承諾的項目經理,否則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修改為“本項目投標文件中擬派的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原件),編制本項目預算的造價人員(土建或建筑工程專業),須為本單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造價人員執業證書(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以企業資質證書原件中載明信息為準)攜帶本企業資質證書原件、企業職務任命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到達開標現場并簽字確認,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投標函中承諾的項目經理,由招標人當場核驗。核驗結果交評標委員會進行審核。否則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中有關誠信保證金繳納的形式及金額現修改為“誠信保證金繳納的形式:銀行轉賬或銀行電匯,誠信保證金繳納金額:人民幣1500萬元.”
其他未注明條款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阜陽市人民醫院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