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SDFZX20160216-009
各潛在投標人:
蕭縣淮海戰役總前委和華東野戰軍指揮部舊址修繕工程招標公告補充通知如下:
1、原招標公告中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中第二款規定:“投標人須具備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擬派往項目經理須為本企業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且無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結束但未取得竣工驗收報告的項目也視為在建工程),否則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處理。”
現更改為:投標人須具備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擬派往技術負責人須為本企業人員,且須具備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2、原招標公告中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第二款規定:“報名資料: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②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③ 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④ 擬派往本工程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及其身份證;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派本項目注冊建造師。本項目授權委托書簽字蓋章必須齊全。除簽字內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項目名稱等內容均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與擬派往本項目注冊建造師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但必須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上面注明項目名稱等內容(均為打印格式));
⑥ 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上述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企業公章)兩份且注明與原件一致,資料齊全方能報名,否則不予接受。)
注:a、法定代表人及擬派往本項目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本項目投標報名和參加開標時同時到場。
b、凡是潛在投標人的資質證書、安全許可證及擬派往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證(B證)正在辦理年審手續(或已過有效期未辦理年檢手續)的,在投標報名時必須提交由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住建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否則不接受其投標報名。
現更改為:報名資料: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②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③ 擬派往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及其身份證;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派本項目技術負責人。本項目授權委托書簽字蓋章必須齊全。除簽字內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項目名稱等內容均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與擬派往本項目技術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但必須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上面注明項目名稱等內容(均為打印格式));
⑤ 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上述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企業公章)兩份且注明與原件一致,資料齊全方能報名,否則不予接受。)
注:a、法定代表人及擬派往本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在本項目投標報名和參加開標時同時到場。
b、凡是潛在投標人的資質證書及擬派往技術負責人的證書正在辦理年審手續(或已過有效期未辦理年檢手續)的,在投標報名時必須提交由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文物保護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否則不接受其投標報名。
3、本項目公告發布期限順延至2016年03月01日(工作日時間)。
集中報名時間更改為2016年03月01日08時30分至11時30分及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逾期不予接受報名。
4、此次補充通知作為招標公告的組成部分,其他事項以原公告內容為準。
特此通知。
蕭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