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XZC2014-075
本采購單位受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所需的貨物與服務。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須知
1、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并同時符合本詢價函如下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2)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4)投標人須具有發改委頒發的工程咨詢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專業為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或環境影響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5)近三年來(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開標現場攜帶資質證照原件以及業績原件。
采購單位咨詢電話:0563-3014729.
2、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2014年7月9日9時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外地供應商可進行函投。
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4、本項目將采用“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評審原則。在全面響應招標文件、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在控制價范圍內以供應商報價最低者的確定為中標候選人(本項目最高控制價:6.7萬元,含評審費用)。公示結束后3日內至招投標中心領取《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憑《中標通知書》在發出通知書2日內至采購單位與其簽訂《采購合同》,采購雙方無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絕簽訂合同。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1、超過時間不領取中標通知書;2、簽訂合同;3、未在規定時間內履約的供應商,將取消中標資格且沒收投標保證金。
5、財政部《貨物服務招標采購范本》中的“合同條款”、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付款方式:技術報告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及專家組成的評審委的評審后5個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二、服務技術要求
1、編制內容要求:按照國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的標準和規程要求,提交宣州區15個(水東鎮、孫埠鎮、水陽鎮、養賢鄉、貍橋鎮、五星鄉、洪林鎮、文昌鎮、寒亭鎮、楊柳鎮、周王鎮、溪口鎮、新田鎮、黃渡鄉、宣州經濟開發區東區)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
2、編制目標要求:技術報告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及專家組成的評審委的評審。
3、編制時間要求:在簽定編制合同后,45個工作日內提交宣州區15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
4、編制成果要求:提交每個鄉鎮的紙質《技術報告》書6份和可編輯電子文檔1套。;
三、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仟元整/包,在正式開標前(到賬時間)必須由所投公司賬戶匯至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轉賬或電匯),不接受現金(投標人以現金繳入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函拒收),投標單位在匯款時必須注明項目名稱、編號及包號(XZC2014-075)。已經與我中心簽訂誠信供應商協議且繳納誠信保證金的投標人可不繳納投標保證金。
賬戶名: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開戶銀行:宣城市農行敬亭支行
銀行帳號:12-070101040016918
或:開戶行:宣城市工行龍首支行
戶名: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帳號:1317086119200122685
2、本中心將拒絕詢價時間截止時保證金未到賬的供應商報價函。
四、編制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1、符合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的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2、投標書構成:法人授權委托書、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價函(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2.1投標人應按照要求,準備一式2份投標書(1份正本、1份副本),投標書需打印裝訂成冊。投標書的正副本均需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樣,用包裝密封在一個密封袋中,我中心不接受零散件投標,如投標書為零散件,將拒絕對其投標書。
2.2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五、其他
1、在遞交投標書前一天,請關注本中心網站有無變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內容為準。因供應商未按更正后的內容進行報價導致報價文件被詢價小組認定無效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負。
2、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正常履行合同后,憑合同原件及采購單位簽字后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放后五日內無息自動退還。
3、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梅溪路302號)五樓第二開標廳。
4、本中心收取中標價0.2%的中標費用。
聯系人:魯珊 聯系電話: 0563-3019253
傳真:0563-3017750 網址:www.ahxzztb.com
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2014年7月1日